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推动我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围绕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推进“清新好”建设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二)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创新,优化政策组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坚决打破“玻璃门”,严格防止“被落户”。(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202a年全市户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