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和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共享机制,依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是实现进入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运、卸、停、修、洗全过程管控,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综合管控能力。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停车场、一类维修资质的维修企业、清罐蒸罐企业以及所有在县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车辆。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大数据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进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一)大数据局职责1.负责调度平台开展的工作进度,协调各单位工作密切配合。2.负责平台的机房安全运营,维护机房内所有平台设备正常的工作环境,包括消防安全、24小时不间断供电、防止和平台不相关的人员对平台设备进行操作等。3.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