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倾向,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意见要求,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清理腾退、调整优化、强化管护等措施,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保护利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确保不改变种粮属性,确保科学有效利用,切实增强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复种指数,为我市粮食安全夯实基础。二、工作目标通过“非粮化”整治优化,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逐步恢复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际粮食产能,巩固耕地种粮属性。分二年实施,确保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省下达的14.0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任务。三、整治优化范围重点整治范围为全市14.01万亩已认定147个粮食生产功能区。(一)建房(不含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用房,下同)、基础设施建设、取土、挖沙、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等导致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或者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