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地减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自治州现状用水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指标较多的实际,为有序推进全州退地减水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新疆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大纲的通知(新退减20191号)要求,现就*开展退地减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背景及依据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水利工作,始终把治水兴水摆在新疆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在新疆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第14次全体会议精神,面对新疆超量用水情况,自治区编制了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将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退地等任务逐年分解到各地州、县市。退地减水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各行业、部门,与脱贫攻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诸多工作联系紧密。为确保我州退地减水工作有序进行,我州根据当前用水实际情况,编制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执行。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明确本县市、本单位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