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对医药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关于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6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2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二、招聘范围公立医院招聘中级职称或医药卫生类硕士以上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三、招聘方式招聘工作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不设开考比例,取消笔试环节,直接以面试形式考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