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为加强全县国有林场效能建设,规范国有林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模式,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上级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和*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引,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生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为手段,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自主灵活、符合国有林场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场职工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确保和谐稳定”的“三增一稳”为目标。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县大洪岭国有林场、西武岭国有林场全体现有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三、工资发放标准和方式国有林场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