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党对村(社区)的全面领导,切实执行好“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要求,按照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以下简称“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推开、依法依规、规范运作、确保稳定”的工作总基调,在全县探索实践“一肩挑”领导体制,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创新。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一肩挑”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充分发挥各乡镇党委的主体领导作用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在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