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示范步骤一、确定是否具备实施承接查验的条件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二)给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按相关部门要求建成,可正常使用,给水、供电、燃气等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有设施设备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资料已办理全部移交手续至物业服务企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订承接查验实施方案,确保承接查验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承接查验方案中应包括:(一)在承接查验前应就承接物业的类型、特点,确定参加承接查验的相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参加查验的人员可以提前到现场,了解、熟悉物业及设施设备相关情况;(二)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