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确权河道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道保护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县委、政府关于推进退田还河,清理河道违规确权会议要求,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河道土地进行清理整改。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登记规划,2020年先行对11条县级河道进行清理。摸清河岸线管理范围内各种现有耕地现状、权属关系,分级分类处置。(一)对确属二轮承包地和二轮土地承包前已形成事实开垦的土地,予以复核登记确权;(二)对在河道内违反法律通过公开协商、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或解除承包合同,由乡(镇)、村收回已签订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撤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权证,由村民委员会集体协商管理使用;(三)对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农户自行占用、围垦河道的土地,乡(镇)要坚决依法无偿清退,消除隐患,积极推进退田还河,恢复行洪道和生态空间。二、工作原则(一)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