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补齐无物业住宅小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系数,根据*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202*年前完成全县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提高消防设施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政府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总负责,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办作为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及居(村)委会作为成员单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我县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