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水域水质治理提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高大开发”,改善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台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遵循天然水域保护优先于开发利用原则,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养护水生生物为主要任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河道、湖泊、水库长效管理机制,减少渔业污染,坚持天然水域主要功能依次原则(防洪、蓄(排)涝、灌溉、供水、旅游和养殖),保障公益性功能不衰减.二、治理范围本方案天然水域是指:镇域范围内河流(含沟、港、汊、渠)、小II型以上水库(含小II型水库)、山塘、自然保护区等水域。三、提升措施1.禁止投肥投饵。天然水域禁止投肥(包括动物粪、化肥、生物肥、化学肥及植物制作的有机肥)、投饵(包括饲料、麦子、饼粕、油糠及各种动物下脚料等)养殖,实现人放天养,自然增殖。2.禁止承包养殖。已发包的天然水域由权属单位在6月20日前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水面经营权实行集体管理,不得委托个人或私营企业管理,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