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志愿者礼遇办法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鼓励市民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社会认同感,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省志愿服务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办法适用于在乐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注册,能正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平台规范记录且经乐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以下简称“市志愿服务总队”)认证的有效志愿服务时长的志愿者。二、依据平台记录或在平台启用前经市志愿服务总队认证的有效服务时长认定志愿者服务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长累计满100、300、600、1000、1500小时的,分别被认定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由市志愿服务总队统一颁发星级证书和星级志愿者纪念章。三、市志愿服务总队定期对优秀志愿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参加中央、省、温州市“好人”系列、道德模范等评比。四、鼓励基层单位在干部职工入团、入党、评优、提干方面,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鼓励企业优先录用优秀志愿者。鼓励学校对优秀学生志愿者优先参加评比各级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荣誉,对优秀教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