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規劃所得稅的稅務規劃l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如果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該在每年 5 月 1 日起到 5 月 31 日止(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填寫結算申報書,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個年度的綜合所得稅 。l 綜所稅採屬地主義,亦即對凡在我國境內發生之所得,不問所得者之國籍,亦不論是否為居住者,均在課稅之列。試題觀摩l 有關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1) 課稅基礎採屬地主義(2) 基本上採現金基礎課徵(3) 採分類課稅制(4) 採累進稅制,最高稅率為40% (3)免稅額l 99 年度的免稅額,每人82,000 元;年滿70 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 元。l 至於扣除額包括兩類,第1 類為一般扣除額,又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2 種,只可以從中選擇1 種申報減除,不可兩者併用。 列舉扣除額1. 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 20%; 對國防勞軍:無限2. 人身保險費3. 醫藥及生育費4. 災害損失5.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6. 房屋租金支出7. 個人依政治獻金法對政黨之捐贈:20%;20,0008. 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