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航次租船合同第一节 航次租船合同的陈述第二节 预备航次第三节 承租人提供货物的义务第四节 装卸条款第五节 出租人的责任与免责第六节 金康合同格式其他条款1租船运输实务 王驰 交通运输学院航次租船合同的法律适用 国际上还没有出现关于航次租船合同的国际公约。 租船合同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根据经营航线的不同可以分为涉外租船合同和沿海租船合同。 在新合同法生效前,对租船合同进行调整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海商法及交通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租船运输实务 王驰 交通运输学院第一节 航次租船合同的陈述 陈述 误述 陈述的主要内容3租船运输实务 王驰 交通运输学院陈述 含义:是指船东在租船合同中做出的有关船舶事实情况的说明。 意义 船舶特定化,决定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的一部分,合同的重要条款 4租船运输实务 王驰 交通运输学院误述 形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促成合同达成的误述:没有在合同中体现 构成合同条款的误述: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法律性质 欺诈性误述:明知不符,故意误导;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 疏忽性误述:明知不符,但相信不会引起损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