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相关管理规定 内容一、电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二、电工、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二)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规定五、电气工程施工组织方案上报规定六、施工单位进(退)场交接规定七、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规定八、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九、装修/电气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一、电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规定1、特殊工种的电气焊工、电工等,必须是工作二年以上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人员。在施工及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2、电工、焊工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要随身携带有效证件;辅助作业施工人员不得多于百分之五十;严禁无证人员送电操作及线路安装施工; 3、施工单位在进入工地前需向装饰电气工程部上报:电工、焊工人员名单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电子版照片(与施工组织方案同时上交)。4、施工人员中的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需在开工前将操作证经当地公司行政物业部、连锁发展部审核后才能开始,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检查。5、电工班长是现场电气施工专项负责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