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 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第十一章 金融监督管理法律制度2022/11/1 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第一节 金融法绪论 一、 金融概述 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广义上的金融:是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融通、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称。包括资金的财政分配和信用分配。狭义上的金融:货币流通和信用分配活动的总称。 从资金的融通方式上看,金融有“ 直接金融” 和“ 间接金融” 。 金融工具。 2022/11/1 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二、货币、信用与金融 货币的产生与发展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固定起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 货币的产生发展经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 信用与信用制度 信用是以偿还为前提的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 信用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民间信用、国际信用等。 信用工具。通常是移一定的格式作成、用以证明或创设金融交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凭证。一般具有以下共性:1 ,偿还性;2 ,收益性;3 ,可转让性;4 ,风险性。 信用机构。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具体表现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