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市“随手拍”社会化监督机制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在全社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手机“随手拍”社会化监督机制,受理办理群众通过手机客户端“随手拍”反映的城市管理、工程质量和作风效能问题,进一步延伸触角、扩大覆盖,推进网上办、马上办,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把高质量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干部担当作为等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随手拍”分流转办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答复、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第二章责任与分工第三条 成立市“随手拍”社会化监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信访局。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随手拍”总体建设规划、监管制度、工作规范;(二)对重要诉求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督查督办;(三)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区域诉求事项办理落实;(四)对县(市、区)12345便民服务平台或民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