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评比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展示窗口单位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考核等要求,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办法。一、评选对象和方式“红旗窗口”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4-8个。评选对象为进驻中心办事大厅的部门(单位)设置的窗口。每月月初,中心根据窗口及个人上个月的考核情况、相关指标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数据采集情况等进行汇总折算赋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评分相同的情况下,进驻中心部门(单位)的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每月到中心窗口坐班次数多或窗口业务量相对较多的优先考虑。“红旗窗口”评选考核总分=窗口月度考核得分60%+窗口工作人员月考核平均得分40%。二、评选指标及赋分情况“红旗窗口”的评选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办法中窗口考核细则内容、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内容。相关评分根据中心日常纪律巡查、现场管理、考勤管理、有关数据采集、满意度调查、案卷评查、信息报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