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公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改善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二、治理范围及工作任务(一)治理范围县域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及沿线可视范围部分。(二)工作任务1.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全面落实养护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路面、边沟、两侧边坡等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全面清理可视范围内白色污染物,确保公路沿线干净整洁、无垃圾;完善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使用正常,路面无积水;加强涉路养护和施工现场、驻地、拌合场、料场等区域管理,确保规范有序无杂物。2.规范公路标志标牌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原则,完善和规范设置公路标志标牌。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对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出现破损的,限期进行维修、更换或拆除。3.治理公路建筑控制区。依据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