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尾矿库安全监管“库长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根据*精神,按照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相关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本方案中的尾矿库是指在我县高阳乡境内的福建省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和县建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二、本方案中的有关部门是指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三、尾矿库企业履行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对尾矿库负安全监管责任。四、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四、五等别的尾矿库库长由尾矿库属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库长由县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五、尾矿库企业要在库区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尾矿库库长的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库长人员变更时,要及时增补、备案,办理好交接手续,不得空缺。六、工作职责(一)库长主要职责1.按照“四个一”(一编号、一拍照图片、一巡查台账、一档案材料)工作机制,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