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背景202a年11月30日,数字*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202a年*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数鲁专组办发202a10号),确定5个市、11个县(市、区)为202a年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我市名列其中。二、建设目标按照*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DB37/T 3890202b)要求,围绕数字惠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保障措施、地方特色6方面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确保202c年底前达到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三、建设原则(一)需求导向,惠民为本。立足群众生活、企业经营、政府服务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二)顶层规划,统筹推进。按照“智慧禹城”建设标准,统筹推进数字惠民、数字政府、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打造结构清晰、体系完备、标准统一、部门联动的新型智慧城市架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