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户收支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星级考核办法为加强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在新一轮住户收支调查网点全面开展“四星级辅助调查员”达标活动,为此建立辅助调查员星级考核机制。一、考核对象全县辖区内从事住户收支调查专业的辅助调查员。二、考核周期以调查年度为单位(自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每年开展一次。三、考核组织按照本考评办法,由县统计局负责每年分别独立考核各村(居)辅助调查员。考核结果作为辅助调查员授星的直接依据。四、考核办法设“记账规范、样本维护、访户规范、依法调查”四个一级指标即四颗星,二级指标11个(每个指标赋予同等分值100分,总分1100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每颗星按考核内容(二级指标)达标后(综合得分率达到85%以上)才授星,未达标不授星,得分率低于60%不参与评优评先。每半年一小评,年底总评、表彰。(一)记账规范:总分400分,得340分以上授星。1.规范性(100分):纸质账本统一使用钢笔或圆珠笔(水芯笔)书写,不能使用铅笔,20分;单位使用规范计量单位,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