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的工作方案根据*的精神,为了加强我县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我县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围绕202a年全市基本实现“电动*”的目标节点,加快全县城区、社区、景区、厂区、校区等重点区域电动化,营造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良好生态,推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一)电动城区。新建公共停车场(点)配建2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已建公共停车场(点)改装一定比例车位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全县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用车70%以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县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较上年有所提高。全县城区公交车100%实现纯电动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二)电动社区。全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并列入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许可、验收审批内容。老旧小区加快改装现有车位建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三)电动景区。全县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