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加快培育发展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大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村(社区)服务、加强管理、创新体制、深化建设、构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村(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服务的“四社联动”机制,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村(社区)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必须以发展社区各项事业为目标,以满足村(居)民多层次需求为导向,以适合村(居)民爱好特长为基础,以提高村(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为动力,使村(居)民通过参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实现自身价值,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自愿参与的原则。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必须以村(居)民自愿参与为前提,尊重村(居)民对建立城乡社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