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头条号即“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乡“两微一端”管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在信息发布和便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严格审核“两微一端”发布内容,树立良好形象,根据*,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龙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各人民团体开通的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头条号(以下简称“两微一端”)。 第三条 政务“两微一端”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乡党委政府负总责党建办对全乡政务“两微一端”实施监督管理;乡辖各政务“两微一端”开通单位须报乡党建办备案。 第四条 各政务“两微一端”严格落实“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内容、信息采集渠道、信息发布权限和责任人等要求;选派具有坚定政治立场、熟悉新闻传播规律和业务工作、具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维护管理政务“两微一端”。 第五条 注册和开通政务“两微一端”应符合互联网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名称应简洁、直观、规范;头像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