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镇、村(社区)赋分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的计分结构和评价导向,相对全面地反映流动人口的社会表现和实际贡献情况,推进镇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申评制度更好地实施,决定实施镇、村(社区)赋分项目。一、基本定义赋分是指在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制度框架下,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情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区流动人口办同意,对积极协助、参与或者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及下属村、社区等单位指定的活动、工作等事项的流动人员,按照事先公开的规则,自主赋予一定分值的一种计分方式。赋分分值与流动人口其他计分项目同效,是整个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计分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赋分主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及镇辖区内17个行政村、1个社区。三、赋分额度试行期间,镇级赋分分值每人每年上限为2分,不限人数;村(社区)赋分分值每人每年上限为2分,人数不超过上年末该村(社区)流动人口总量的1%。本次赋分仅用于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不作其他用途。符合条件的赋分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赋分得分每年年底清零。四、申评对象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