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63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卫办发2021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党对医疗机构的全面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二、工作范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三、主要任务(一)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要全面掌握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依法行医、规范执业、医疗安全与质量等主体责任。一是开展依法执业承诺,院、科二级负责人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二是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各医疗机构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依法执业自查制度。三是定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和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国卫监督发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