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根据*精神,现就做好202*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评审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注重教师的政治表现、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及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三)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性、能动性和积极性,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二、评审指标 (一)凡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年高教中专中小教(幼儿园)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人202*107号)文件规定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足额推荐。(二)除符合(宁教人202*107号)政策规定外,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通知的职数为准(具体职数见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文件)。三、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8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