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探索建立全县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需求,充分发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的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努力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基础,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基本内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县人民政府为全县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县域内的课后服务工作。县教体局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二)学校为主。学校(幼儿园)是实施课后服务主体,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三)家长自愿。学校(幼儿园)要事先充分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