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中村乡党委、政府主动站位,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队伍建设为基础,着力打造监督全覆盖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岗位职责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在乡纪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村(社区)的执行情况;(二)协助党组织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三)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四)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五)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反映,其中发现村(社区)主干的问题线索直接向乡纪委汇报,发现一般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汇报的同时,必须同时向乡纪委汇报;(六)领导、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协调村(社区)监督组织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