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财和国际教育集团及总会计师协会 周国海教授。 偷税漏税骗税避税逃税欠税抗税避税产生的诱因 (一 ) 税法自身的因素1税负过重 2税负不公平3漏洞太多 4征纳太繁5征管不力 6处罚不严(二 ) 非税因素1技术因素 2社会因素3心理因素 4通货膨胀 增值税的常见避税、偷税手段 1在课税范围方面(1) 将自产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用于本单位职工福利、在建工程或大修,而不作销售,或者直接私分不作销售,甚至根本不在账簿上反映; (2) 将产品用于赠送、广告宣传、已销展品等不作销售,而直接借记 “产品销售费用 ”,贷记产成品,将已销展品的收款纳入企业 “小金库 ”或私分; (3) 隐瞒产量,产品销售时不开发
2、票,特别是当购方不索要发票时更易如此。或者以收据、调拨单等代替发票,或者开 “小尾大头 ”发票,搞账外销售,直接纳入企业 “小金库 ”; (4) 以自产产品直接串换材料躲避纳税。具体手法是在分录上采用借记 “原材料 ”(应付账款、长期投资 ),贷记 “产成品 ”的错误做法。或者经 “其它应收款 ”账户中转,以产品串换材料肘,先借记 “其它应收款 ”,贷记 “产成品 ”,收到材料时,借记 “原材料 ”,货记 “其它应收款 ”; (5) 以价外收费形式肢解产品销售收入,对价外收费部分故意不申报纳税。或者将产品销售收入抵销了支付的佣金、回扣等再入账; (6) 将自营业务装扮成受托加业务,只将加工费收入申报增值税,而隐瞒这些产品的收入 ; (7) 亏损企业或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支付手段,支付职工的工资、补贴,让职工自行销售后全部归己,偷漏国家增值税; (8) 将本届开发的建筑工程,假扮成集资自建房屋,既不申办营业执照,也不对建筑收入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