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校园安保服务实施方案为强化校园安保工作,规范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校园保安配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校园安全“三个百分百”要求,以及保安员配备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保安公司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校园安保服务,负责按照校园保安员配备标准,为学校配齐保安员,并负责招录、资质培训、管理、工伤保险购买、装备配发等工作,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校园治理水平。二、实施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三、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三)具有*县户籍,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保安员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员。(四)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四、实施办法(一)配备标准。在校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10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