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三小车辆”禁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城区文明交通管理水平,优化城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之规定,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机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以下简称“三小车辆”)禁行集中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负责、镇街教育、网格统管、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坚持教育为先、干部带头、消化存量、规范新增、引导到位、法治保障,坚持规范大多数、打击极少数,全面治理“三小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不遵守交通法规等突出问题,全力打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以关源头、去存量、禁新增为目标,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三小车辆”;规划设定城区禁行区域范围,在城区全面禁行“三小车辆”。实现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管理秩序明显增强、全*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水平显著提升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