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公共卫生、职业和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医疗卫生等专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一、监督抽查内容(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弃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四)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资质、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放射诊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情况。(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六)开展抗(抑)菌制剂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