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积极推进全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简称婚检),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推动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重点难点指标的突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婚检工作的认识,全区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二)逐年提高婚检率,力争202*年达到40%,逐步实现65%目标。二、项目实施时间202*年1月1日-12月31日。三、项目实施范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包括常住X3个月以上,一方在X工作且领结婚证)。四、项目实施单位区妇幼保健院(X区唯一婚检资质机构)具体实施。五、组织管理(一)X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二)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实施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优化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服务流程;及时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婚前医学检查相关信息。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区妇联):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