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文件精神,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全面做好我区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年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围绕生态环境部部署的20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工作总目标,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和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面摸清我区范围内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一是清理2017年至202*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33个行业情况,排查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二是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2*年版)(简称名录(202*年版)规定的其他所有行业发证登记工作。二、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生态环境局唐军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建立精简高效的机制,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三、工作步骤 (一)清理整顿。3月10日前:完成“摸清底数”和“排查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