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制定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围绕把全区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和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法律超市”为目标,通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机制,提高司法所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激发和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司法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考评原则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全员考评、奖优罚劣。三、考评对象各司法所。四、考评项目及基本分设置1、考评内容分综合工作、法治和执法监督工作、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五大块内容,进行年度考评。2、考评分值总分100分,其中综合工作15分、法治和执法监督工作15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22分、社区矫正工作16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6分、公共法律服务16分。五、组织领导及考评办法(一)考评组织领导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