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县委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对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低收入户、易返贫监测户、移民户、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作用,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岗位界定(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服务岗位、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1. 社会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劳动力统计调查员以及为城镇和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交通协管、市政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托管养老等服务的岗位;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和景区、景点、公共场所的保洁、城市绿化维护等岗位。2. 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县、乡镇、社区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机构在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保洁、保养、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岗位。(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村两委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环境道路保洁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催缴等工作)、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