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4576659 上传时间:2022-11-0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控制,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市域范围内在用国一及以下标准(202*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峰高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直升镇道观村、万灵镇沙堡村等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建成区。三、管理要求(一)从202年11月1日起,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禁止国一及以下(202*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二)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使用国二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排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