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市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和目标任务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印发的通知(芜市发201*6号)精神,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包括金融、现代物流、新型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及检验检测等四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四大现代生活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需求为基础,对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或对服务水平有较大影响和提升作用的人才。市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从202*年开始,至202* 年结束,每年评选10名左右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4年评选40名左右。第二章 选拔原则、范围和条件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原则,坚持与现代服务业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第四条 选拔范围为全市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