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国家园林县城每三年普查一次。202*年是我区国家园林县城首次复查年,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加大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完善城区基础设施,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以上,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2天以上,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60%以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60%以上,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每平方千米公厕达3座以上等。二、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及自查阶段(202*年7月30日前)。1.成立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2.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区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任务分解表,逐项举证,于7月15日前将资料送区城市管理局汇总。3.7月30日前,区城市管理局完成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自查总结,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