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农合社”)质量,推进农合社规范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抓好农合社质量提升的有关文件,结合县农合社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情况(一)编制依据本试点工作方案依据*等政策性文件。(二)时间安排坚持高效合理的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农合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试点为期两年,自2021年3月开始,至2023年3月结束。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 3月至6月)。启动申报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 7月至 2023年 3月)。2021年7月2022年3月,开展农合社规范化、示范性创建、农合社经营管理培训;继续实施农合社清理工作;总结试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2022年4月2022年12月,继续开展农合社清理工作;创新经营模式,探索资源要素入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模式;总结试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2023年 1月2023年2月,自行开展农合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