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保障农药使用安全,进一步提高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规范我街道农药经营、使用行为,全面完成街道所有农药经销商、规模种植主体等涉及农药经营、使用的问题整改,同时,形成长效化监管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整治任务(一)核清底数(9月1日前)。对全街道的农药经销商进行全覆盖摸底,建立台账,对未实施经营的通知其到区农委进行注销,对经销商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正。(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日-9月10日)。1、摸清农药经营商及规模种植主体在经营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2、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其整改。3、对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上级执法部门进行查处。4、监督管理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处理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三)配合回头看检查(9月11日-9月30日)。配合区督查小组对我街道的农药经销商及规模种植主体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配合区级相关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