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金融强村”行动、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确保到2023年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量达到2.5亿元左右、总收入增量70%以上来自经营性收入、所有村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为巩固扶贫成效,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现更高水平的“两不愁三保障”等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成立专项信贷资金。农商银行设立5亿元的专项信贷资金,定向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符合政策导向和业务范围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探索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为村社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提升村社融资能力。加大革命老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贷款优惠力度,同时年度投放贷款增速一般应高于其他区域。二、实施信贷优惠利率。农商银行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贷款利率优惠力度,对村集体新增50万元以内的项目贷款,利率一般不高于4.9%,优惠利率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农商银行进一步加大利率优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长期贷款执行市场报价利率(LPR)。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