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年度XX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此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二、工作方式(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自查阶段。参照“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相关要求,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自查工作。按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的同时,要按照评级指标内容,对机制建立、工作组织实施、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违法企业处罚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自评,并填报自评分表。(二)市局检查考核阶段。在各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