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生实事(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方案为落实好省市县为民办实事(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建设(智能)阳光厨房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群体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目标任务202*年,在全县范围内推进餐饮单位(智能)阳光厨房标准化建设,完成214家餐饮单位(智能)阳光厨房提升改造任务,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三、主要内容(一)建设范围。全县学校(等级幼儿园)食堂家(包括公办、民办),全县养老机构食堂,县级医院食堂,社会餐饮单位,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二)建设主体。县餐饮单位智能阳光厨房创建工作由县食安办统一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所在乡镇街道按照县(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分别负责实施提升改造工作。(三)建设标准。根据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杭州市(智能)“阳光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