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园林县城实行每三年普查一次。202b年是我县国家园林县城首次复查年,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加大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完善县城基础设施,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2天以上,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60%以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60%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每平方千米公厕达到3座以上等。二、工作任务(一)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水平。一是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领导机构,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二是财政预算资金中有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有保障;三是园林绿化科研成果得到有效推广和利用;四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县绿地系统规划县绿线管理制度县绿线管理办法县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