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实行“政务服务节假日预约办”工作制度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按照*县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二批)关于“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具体要求,决定实行“政务服务节假日预约办”工作制,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含县级有关部门单设大厅)。二、实施时间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同步将预约事项清单、预约电话(见附件1)等向社会公告。三、具体措施1预约方式:可到大厅窗口现场预约,也可拨打窗口电话预约。2预约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按调休要求执行)9:0017:00。3办理时间:双休日安排星期六上午、小长假安排第二天上午、“黄金周”安排第二天上午和第五天下午集中办理预约事项。四、工作要求1.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流程、充分授权,保证本单位窗口“节假日预约办”落到实处,确保即办事项能够办理、承诺事项能够受理。同时,逐步增加节假日可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