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困难职工家庭梯度帮扶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同时规范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和动态管理,提高帮扶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对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的认定、档案管理和资金使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包括困难职工和基层工会应提供的纸质帮扶申报材料、相关证明和公示材料等,以及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信息应保持一致。第四条帮扶原则(一)社会化原则。各级工会在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工作中,应主动引导和帮助困难职工家庭申请社会救助,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二)全覆盖原则。坚持“应建尽建”原则,强化精准识别,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立卡,纳入工会常态化帮扶体系。(三)个性化原则。对实名制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实行“一人一档一策”,根据建档对象面临的不同困难进行针对性、实效性的精准帮扶。(四)梯次化原则。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