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五章 民民 法法郑秋阳郑秋阳东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主要内容 民法概述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第一节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社会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关系属性 横向性、平等性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第二节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的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民事主体的概念 民事主体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范围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自然人 自然人 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范围 本国公民 外国人 无国籍人法人 法人 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